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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总是怕什么来什么,楚歌还是让我失望了,在最后一次班级欢送聚会时,他说:“言情,做我女朋友吧,其实第一次见面时,我想说的是这一句。”

    我看着周围舞动的人,再看看微醉的楚歌,他的脸通红通红的,眼睛直直的望着我,他迫切的声音穿破我的耳底:“言情,我喜欢你,从我第一次在大榕树下见到你开始,比你想象中的早。

    我和你遇见的那一天,我多怕砸不中你,三分球是我的拿手好戏,可是,你却不是,面对着你,我竟然如此害怕失手。

    我喜欢安静的你,喜欢真实的你,喜欢迷糊的你,喜欢明明宁静却又直率的你。

    甚至,我喜欢有几分忧郁的你。

    你认真的样子好美,你笑的样子好美,你忧伤的样子也好美,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你这么悲伤,但我想抚平你忧伤的眼,不再让你悲伤……”

    楚歌后来还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说了五个字:“我们不合适。”

    爱情经不起考验,友情才能天长地久。

    楚歌,如果你喜欢我,那么我只能,离开你,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我走了,那晚之后,我换了号码,去隔市打工挣学费,我再没见过楚歌,我承认我在逃离那个家,但我躲楚歌的意味更多,我就这样,蒸发在楚歌的世界,无踪无迹。

    我以为,相忘于江湖,是我和楚歌最好的结局。

    再见楚歌,是大学开学后的第二个礼拜,我在我们学校见到了楚歌的身影,他的后背,那么宽阔,那么健硕,我是怎么也不会认错的。

    我避开了,在他看见我之前。

    我向高中同学打听,才知道楚歌在隔壁的财经大学,我瞬间迷茫了。

    我还是被楚歌找到了,那全是托那坞的福,他好上了楚歌宿舍的一个富二代,那天我可能正好惹急了她,她当着男友的面骂我,刚好被楚歌听见,于是楚歌顺利的在那周登门造访了。

    说实在的,那时我全心全意地埋怨那坞,可我不得不重新面对楚歌。

    楚歌找我找得很勤,体贴入微,无微不至,和我高中认识的他一样,又很不一样,心思似乎更细腻了。

    其实,重新见到,我的心里是开心的。

    在等待通知书的这三个月里,我是想念他的,很容易,轻而易举,我就会想起楚歌。

    高中三年,我喜欢和楚歌在一起的日子,是因为我不知道,他心里有我。

    现在不一样了,虽然我不讲,楚歌不说,我们都装作不知道,气氛却十分微妙。

    连我自己都变得很矛盾,舍不得离开,又不敢靠近。

    我不能继续这么拖下去,我也不能再耽误楚歌,方悦荏为了楚歌,追到了大学。

    我想过很多种方法,随便找一个能分开的借口,吵起来,就结束了。可是楚歌的脾气那么好,我和他,根本吵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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