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李香兰这边毕竟她唱的都是当年华人写的歌曲,所以什么版税不版税的,宁卫民只要给个百万円意思意思就够了。

    对于国内的那些词曲作者的后代,这方面的付出更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要知道,这个时代大陆内地的国人都没见过钱也没版权意识。

    这种大环境下,宁卫民的仁义全靠同行衬托。

    他只要和这些作曲家后人联系一下,每家象征性地给个千八百人民币,就已经足够让人家对他感激不尽,成全他良心资本家的名声了。

    想想看,明明可以不给的,然而他却给了。

    这样鹤立鸡群的道德操守,谁还能指责他什么呢?

    磁带灌录生产方面,宁卫民也是轻车熟路。

    如同今年上半年他对张嫱和崔建的专辑那般运作即可。

    就在东京搞封面设计,进录音棚制作母带,然后到大陆批量生产磁带。

    既能充分利用日本这边的录音设备和音乐制作能力,保证音乐专辑的整体制作水平。

    又能利用国内低廉的人工和原材料,最大程度降低生产制作费用,那太合适了。

    说句大实话,在日本哪怕随便发行一个数量为五十万磁带的原创专辑呢,费用都要比宁卫民发行五百万盘磁带贵得多呢。

    总而言之,无论怎么看,这事儿都很便宜很划算啊!完全没有不去做的道理!

    更别说这件事如果做成了,从中所获得的好处,还远远不止金钱收益这么简单。

    因为对于宁卫民来说,经济回报只是最基础的收益罢了。

    他真正所期许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野心和追求。

    比方说,他就认为自己有能力把这张音乐专辑搞成能让中日两国歌迷都追捧的大制作专辑。

    从而帮助松本庆子打入共和国的音乐市场,占据一片天地。

    然后他就可以把经典日本歌曲翻唱成中文歌,或是把经典中文歌曲翻唱成日文歌,以极为高产的方式,来吃中日两头的音乐市场。

    从此不但金票大大滴,赚钱能赚到手麻的程度。

    还等于把松本庆子塑造成中日文化交流使者,让她在中日两国都能获得名气和影响力。

    既成就了松本庆子的演唱事业,又能赚大钱,这可有多么的好呢!

    至于要说到具体的搞法,宁卫民首先想到的就是,既然是两国发行,那这张音乐专辑就得搞成双语歌曲,两盘磁带。

    同一首歌,既有国语版,也有日语版的,这才像话。

    就比如《夜来香》,同样的旋律,中文一个味道,日文的又是另一种味道。

    大不了磁带分两个版本的好了,任君选择。….

  真正的歌迷,有不少都患有收集癖,肯定不少人会全买下的。

    其次,为了搞搞噱头,博得媒体的,宁卫民还想到了绝妙的一招。

    他想请如今当上国会议员的山口淑子再度出山,去录音棚也录上一曲,以李香兰的身份,为这部电影来亲自演唱电影的主题曲,为她个人的曲目中再添加一首经典金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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