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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小姐适时的说:“呀……那坞小姐,您的旗袍要是配上橱窗里的高跟鞋就天衣无缝了。”

    那坞和我同时朝销售小姐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一双纯白色的高跟鞋孤零零的摆在橱窗里等待主人垂怜,窄窄的头,细长的跟莫约十厘米左右,那坞的眼睛终于闪起光芒,抛却刚刚的不快,有一种伯乐遇见千里马的惊喜。

    光从设计的角度看,我就知道这是一双好鞋。

    何为好鞋?首先第一眼看上去得艳压群芳,其次是穿着舒服,这是那坞的定义。我的定义恰好与她相反,能穿走的鞋才是好鞋。

    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第一双高跟鞋,浅紫色的尖头,鞋身镶着水钻,十厘米的细跟,1999大洋,不用想了,这双鞋肯定不是我买的,我才不会这么奢侈,能这么奢侈的肯定是那坞啊,我20岁的生日礼物,隔天丫的就骗着我穿着它去逛百货商城。

    我没有跌跌撞撞,我也没有优雅自得,我只是整个脚后跟磨掉一层皮,拖了两个星期的拖鞋进教室,后来的几个月,我看到高跟鞋整个心都是恶寒恶寒的,直到那坞再三“调教”,我才又重新踏上高跟,不过丫的给看的鞋我敬谢不敏,再也不敢要了,时间久了,也得出心得,圆头的高跟鞋比尖头的穿的舒服,鞋跟与鞋底平面角度大于六十度的走的放心,跟小于七厘米跑步都不成问题。

    那坞坐在软榻上,晃荡着两条腿,悠闲的等着销售小姐拿来高跟鞋。

    她的两条腿很美,纤细白皙,笔直修长,毫不夸张的说,就像店里的橱窗模特,让人羡慕嫉妒恨到想死。

    销售小姐蹲在地上,服务周到的帮那坞穿,那坞也不拒绝,起身走了几步,体态婀娜。

    那坞重新做回软塌,销售小姐问:“那坞小姐,您是穿走还是包起来?”

    “包起来。”

    那坞褪下鞋子,换回自己的衣服,期间销售小姐问我:“言小姐,要不也为您包一双?您的肤色和这款鞋很搭调呢。”

    白色很挑肤色的,果然是销冠。

    我朝她摇头笑笑,无声拒绝。

    我是中意这双鞋,可没有到买走的地步,如果鞋跟再短三公分,或许我会考虑。高跟鞋不是粉红心事,这点诱惑我还抵挡得住。

    那坞出来,销售小姐早已包好衣服鞋子等在一旁,那坞把卡递给她,我顺着口袋的缝沿看进去……

    吓!

    庆幸我没看上那双鞋,否则我得心疼死,能不心疼么,衣服和鞋子近一万,光是那双鞋就5999大洋。而5999就是6000,因为那一块你无论如何都是拿不回来的。

    那坞就笑我:“言小情,又不是花你的钱,你至于一副心疼到纠结的表情么?”

    至于。

    “你就是一个败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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