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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吃得差不多了,温巧娘给每人倒了一杯酸杏茶,这才开口。

    “爹娘,有件事情我要跟你们商量一下。”

    一家子都看着她。

    温巧娘清了清嗓子,“相公明日去县里读书我要跟着去的,到时候我想在县里做点小生意,相公读书时候我也有事做,还能顺便补贴家用,你们看怎么样?”

    其实她老早就有这个意思,就是在村里住着,往镇上跑实在是不方便,镇上人的消费水平也不高。

    她上次去县里看了看,县里绝对是可以的。到时候他们两人可以单独租个或者买个院子,萧旭也不用住书院了。

    毕竟她和萧旭才那啥啥,长期分居两地有点不好。

    她是个需求正常的人,想吃肉啊。

    咳,话题有些扯远了。

    “三郎要继续往上考,能做生意吗?”萧老汉只担心这个。

    别的都不用担心,儿子儿媳都是主意大的。

    萧旭开口,“这件事好办,买个下人挂在名下就行。”

    “可以,就是银子还够吗?”李翠花举双手双脚赞成。

    只要是温巧娘做事,她就没有不赞成的。

    温巧娘点头,“够的……”

    话音刚落,周玉扑通一下跪下了,“三哥,三嫂,你们要买下人能不能买我,我手脚勤快也能干活。”

    温巧娘吓了一跳。

    李翠花急忙拉他,“你这孩子,疯了是吧,好好的良籍不当,非要去当贱籍是吧,”

    要是卖身为奴,可就落了贱籍了。

    周玉眼眶红了,“叔婶,你们的大恩大德我永生难忘,怕是还不清了,就让我跟着三哥三嫂跑腿吧,我这辈子用命来报答。”

    一开始他只是个野娃子,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是野娃子,是三嫂第一次让他觉得他是个人,让他觉得受到了尊重。

    后面婶子和三嫂救了他的命,住进萧家之后,他感觉自己像掉进了福窝里。

    葫芦,福禄,他也是有福禄的人了。

    他不想离开萧家,又想报答恩情,卖身给三哥他心甘情愿,求之不得。

    温巧娘笑,“还没到那份上,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

    “不如就让周玉也跟着去吧,相公身边做个书童,平日里有人跟着相公我也放心些。”

    她之前就有这个打算,这孩子要是留在村子里,十之bā • jiǔ 就要废了。不如好好培养培养,还能多个忠心耿耿,值得信任的人。

    至于跟着萧旭,那她自然是不放心的,等遇见合适的她得给萧旭找个会功夫的保镖。

    毕竟她相公像朵娇花一样,她可不放心。

    “也行,巧娘你要做生意的话,周玉跟着也能跑腿。”李翠花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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