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馆的馆主张芳,却极尽讨好,就像一条会摇尾巴的狗。帮工和药童都很讨厌她。

 只是不知道,郑兴这么老实的人,是怎么惹着她了,她竟然要赶郑兴走。

 “我像乞丐?我什么时候像乞丐了?我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料理药材,风雨无阻,一天也不敢歇,我付出这么多,你们也答应给我孩子看病。提前说好的事,你们怎么能变卦?”郑兴赖在门口不肯走,门童用脚去踩他的手,手被踩出血了,他也不愿松手。

 沈逸跟郑兴一起在医馆帮忙,这么长时间两人相互照料,早就是好朋友了。沈逸怎么忍心看他受苦,一下冲了上去,推开门童:“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对他?他来的时候跟馆主说好的,他给医馆干活,医馆免费给他孩子治病。提前讲好的事,岂是你们说反悔就能反悔的?”

 “我们就反悔了,你能咋滴?还有你沈逸,要不是馆主对你留情,这医馆也没有你的位置了。一回家就不知道回来,你当医馆是客栈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孙管事趾高气昂的指着沈逸斥责,就好似她手里捏着沈逸的命脉。

 一份帮工的工作,没有酬劳,还辛苦得不行。他们不但不感激这些帮工,还随时威胁他们,要赶他们走。

 这个破世道,男人一旦没有家主照拂,或者家里穷得吃不上饭,就会沦落到给人免费做帮工混口饭吃的地步。

 他们知道沈逸也是走投无路,又喜欢行医,才来的医馆帮忙。以前无论孙管事和王守杰怎么欺负沈逸,他都不会反抗,为何在医馆好好做下去,他什么都能忍。

 但是今天他们欺负的是郑兴,沈逸要是袖手旁观,就不配做人。

 “我请的是三天的假,这三天还没到呢,我犯什么错了?大家都在医馆做事,每天相处在一起,应该好好相处才是。可是你们却变着花样地欺负人,你们这么做馆主知道吗?”沈逸知道,现在能保住郑兴的人,只有馆主。

 “我知道,就是我让人赶他走的,你有什么意见吗?”一道暗哑的声音响起,接着一个长相阴冷的女人从医馆里走了出来,正是医馆的馆主张芳。

 “……馆……馆主”沈逸面色一紧,肉眼可见的害怕起来。

 他不想失去在医馆里做帮工的活计,行医是他最喜欢做的事。如果不能治病救人,他会觉得自己活着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在乎这份活计,他也就变得格外害怕张芳,怕她赶自己走。

 沈逸太过单纯,什么想法都写在脸上,张芳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思。把他拿捏得死死的,懒散地转动着手上的玉石戒指,绝情地对沈逸和郑兴说:“沈逸,你想继续留在医馆干活,就把这个人带走,别让我动粗。如果你不听话,就跟着他一起滚吧,我们医馆不缺你们这样的男人。”

 “我们这样的男人是什么样的?张芳,我们帮你干了多少活,你有多少病人是沈逸看好的,你心里没点数吗?我们怎么了?我们白吃过你家一粒米,拿过你家一分工钱吗?”郑兴一看事情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心碎之余,他跳起身,胆大妄为地指着张芳的鼻子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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