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的时候,会想做出一番事业吗?

 不一定。

 但公孙琢玉一定是这种人。

 他有些傲慢,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回望古人,总会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于是当有朝一夕穿越成大邺朝呱呱坠地的婴儿,理所当然觉得自己要做些什么。

 他读书,识字,考科举。走了那个年代大部分人都会走的路,虽然不说十年寒窗,但也差不多了。最后被分派到江州做了一名知县。

 知县,正七品,虽然只是芝麻绿豆小官,但熬几年也未必不是没有上升空间。

 但在那个贪腐成风的朝代,当清官没什么出路。公孙琢玉总觉得老天爷让他穿越过来,一定是要做一番大事业的,于是削破了脑袋想往上爬。

 他当了三年的知县,手下冤假错案无数,案子没破多少,钱财倒是敛了一大堆,最后以此铺路搭桥,成功投靠贪官一党。然而还没来得及捞点什么好处,皇帝就下旨肃清朝野了。一道圣旨落下,数不清的人锒铛入狱。

 从前的万丈雄心,像泡沫一样,一戳就碎。

 京律司的大牢和阎罗王的鬼门关一样,不是什么好去处。公孙琢玉在这里关了半个月,每天都看见数不清的人受尽酷刑,却求死无门。

 大邺律法严明,现如今他不仅被安了个结党营私的罪名,从前错判的冤案也都一股脑被翻了出来,按理一个死字是逃不了的。但公孙家的人举尽全私,献上万贯钱财赎罪,依律可减免死刑,只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牢头看了眼一旁正在磨刀的老师傅,又看了眼已经两日未进食水米的公孙琢玉,心想受宫刑便宫刑吧,总比死了强不是?

 他敲了敲牢门,铁链哗啦作响:“公孙琢玉,你前头还有三个人,做好准备。”

 公孙琢玉靠墙而坐,囚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有些空荡。但依旧是整整齐齐的,不像旁人那么脏,可见爱洁惜命。

 “你们杀了我吧……”

 他不过二十九岁的年纪,面上却呈现一种灰败之色,闭着眼,不难看出死志。

 牢头乐了一声:“这可不行,你家里人把所有值钱东西都卖了,好不容易凑齐赎罪的银两替你留下这条小命,下面挨一刀就过去了,最多再流放三千里,总比死了强不是,别人想挨这一刀还没钱挨呢。”

 公孙家的人想让他活着,但公孙琢玉是一名男子,他宁愿人头落地,也不愿意那样苟活。

 牢头没等到他的回应,没在意,转身离去了。直到太阳落山,巡房的时候才发现不对劲,公孙琢玉竟是满头的血,撞墙试图寻死。

 牢头急了:“他娘的!快点把人抬出来,直接给我切了!阉个人怎么这么费劲呢!”

 囚犯死在大牢里,看管的人也难逃干系。

 众人七手八脚的把他抬了出来,公孙琢玉习过武,尚有一丝气力,他直接扼住了最近一人的手腕,力道大得能捏碎骨头,一字一句嘶哑道:“我求死,不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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