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程听萝惊讶的不是满满一桌饭菜,而是这一桌,都是她喜欢吃的。

 她恍然惊觉过来,原来肖来娣并不是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只是肖来娣并不在乎,也不会为了她做,而已。

 她就连生日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也一直以为,肖来娣是不知道她的喜好的。

 原来……不是啊。

 她觉得自己好傻。

 是啊,在同一屋檐下一起生活了十七年,怎么会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呢。从来没有为她做过,只是因为不想、因为不重要、也因为没必要。

 她一开始被要求买菜的时候,还以为可以买自己喜欢吃的,但是不过一次而已,就被程洪昌和肖来娣骂了。因为他们的喜好不同,她喜欢吃的,他们不喜欢,他们才不会为了她将就。所以每天买什么,肖来娣都会跟她讲一嘴,讲得多了,程听萝自然也就懂了,每天都会麻木地去采购他们喜欢吃的食物,只有很偶尔,才能买点自己喜欢吃的。

 程听萝咬了下唇,拂去所有的情绪,坐下吃饭。

 是啊,这是她在这里吃的最后一顿饭了。

 他们一起吃饭吃了十七年,以后,她就要换一批家人,和另外的一批人一起吃饭了。

 这一顿饭吃得尤其沉默。

 肖来娣没有话,只是低头吃饭,程洪昌也是。

 不知道他们是因为难过,还是就是单纯的没话说。

 程听萝难得吃了一顿自己喜欢吃的饭,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奢侈的事情,但是是一件极为难得的事情。她多吃了点,吃完一碗后,又盛了一碗。

 肖来娣看着她的动作,问了句:“做得还行吧?”

 程听萝顿了下,“嗯,好吃。”

 “那多吃点吧,把盘子清空,别又剩了。这应该也是你最后一次吃我做的饭了。”肖来娣熟稔地交代着,到最后,竟是有些感慨。

 看着她从那么小一只,到现在比她还高,肖来娣心口忽然有点酸胀。

 她和程洪昌都不高,程洪昌才一米六九,将近一米七的样子,从前就有很多人说,他们可真会生,两口子都不高,却能生出个长这么高的闺女。

 不单是身高,还有长相。这孩子从小就漂亮得跟个洋娃娃似的,一抱出去,谁都要稀罕一下。程小哲生出来就没半点这待遇了,姐弟俩长得没一点相似,程小哲就是一普普通通的长相,搁人群里一点也不显眼。

 肖来娣叹了口气,“去了人家家里,手脚勤快些,嘴巴也别跟个闷葫芦似的,多跟人说点话,把他们哄高兴了,他们手指头缝里漏出来的都够你一辈子花的。”

 程听萝闷不吭声地听,却一句也没往心里去。她并不赞同肖来娣的思想,更不赞同她的许多观念,以及由那些观念而衍生出来的教育。

 喔,个中有几句还是听得的——那到底是陌生人家,去了那里以后,她会dú • lì 一些,该做的事情她都会做,尽量不去劳烦别人。

 等听完了,程听萝还是没能等到她想等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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