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很小,没什么资源。出道遥遥无期。

 其次就是……因为自己是公司老板表弟的前女友,所以很多人处理自己的关系都很敏感。能不和自己发生交集就不发生,不然自己也不至于住在澹水这边……

 她现在的经济状况很差。

 台北的消费又太高了。

 所以就只能这样来回跑通勤。因为她承担不起那么高的房租。

 而她还在读大学。不能用打工来自供自养。

 这就让她现在处于一种极度窘迫的状态。

 而现在……虽然是在捷运前的面线摊认识的……可俗话说看人看细节。先从相机到对方的衣着,以及那种很虚无缥缈却感应得到的气质……

 似乎不像是什么坏人。

 要不要赌……?

 女孩夹着吉他有些犹豫。

 见状,许鑫也不催促,而是指了指后面的面线摊:

 “我还要帮他们带回去宵夜……嗯,说早餐更适合一些。所以,你考虑一下。”

 说完,他就举着相机下了台阶。

 留下了独自思考的女孩。

 按照一人一份面线、一份蚵仔煎的份额,很快,他就变成了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的小媳妇。

 而提着两兜宵夜一扭头,就发现了女孩已经站在了路边。

 他走了过去。

 无视了对方手里拿着的移动电话,说道:

 “走吧?”

 “好……好的。”

 女孩依旧手里攥着电话。

 看起来有些忐忑。

 许鑫点点头,带头往周杰仑家的方向走,一边走,他一边问道:

 “你和那个什么产房签的约,违约金高吗?”

 “呃……还……还好。因为当时我是第一个签约的,在加上……和……老板的弟弟是朋友,所以并没有太严苛。”

 “大概多少?”

 女孩犹豫了一下,说道:

 “三百万台币。”

 三百万,也就是差不多五六十万块钱。

 其实也不少了。

 周杰仑刚和阿尔法签约的时候,其实也就在五百万台币左右,只不过在发专辑之前,吴中宪又找他签了一份合同,违约金高达一个亿台币。

 经纪公司基本都是这种路数。

 练习生,对他们而言,只是商品。高额的违约金别说练习生们敢不敢签,连这边的法律也不允许这种信口开河的存在。这就好比只价值一块钱的东西,给你开出来了一个假一赔一百万的荒唐条款一样。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会把这个违约金控制到合理地数值上。

 先把狗骗进来。

 你要是有实力呢,那么公司就会安排你出道。但在出道之前,作为公司资源倾斜的代价,再来重新起草一份合同。

 用自己的出道,换来高额的违约金,以及更加苛刻一些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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