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生一丝畏惧,戚暮自信地勾起唇角笑了起来,那志气满满的模样让青年本就好看的面容更加耀眼了几分。

  他认真地点头,语气坚定道:“好。”

  取出小提琴,稍稍擦拭松香,脱谱直接演奏。

  这一切做得顺手无比,宛如行云流水,那轻快华丽的音调便从小提琴的音孔中流淌而出。这首《lla》翻译成中文就是《钟声》,但是它还有一个独具特色的译名——《帝王之钟》。

  这首曲子大多是轻快的跳音,就算是放在帕格尼尼的曲子里,也算是难度颇高的了,很多小提琴手都不能掌控好,因此在闵琛开头提出这首曲子的时候,其实也是给了戚暮一个挑战。

  但是,这首曲子却偏偏是戚暮上辈子最为擅长也最为喜欢的曲子之一。

  在日内瓦学院的毕业音乐会上,戚暮便是演奏了这首《钟声》,成为完成了自己最后的献礼。甚至是在后来面试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几首曲目中,这首《钟声》他也有演奏。

  这首曲子对戚暮的意义真是十分重大,甚至是他上辈子单独录制的那张专辑里的五首曲子中的一首。

  只听在安静的琴房内,那欢快的音乐声迫不及待地从琴弓下跳跃出来,每一个音符都在空气中舞动着,将室内寂静的气氛打破,似乎想要将这里渲染成一片欢快幸福的海洋。

  早在拉出第一个音的时候,戚暮就已经完全沉醉在音乐的世界中。这每一个按弦、每一个琴弓的跳动,都早已刻印在他的记忆深处,当拉出那熟悉的音律时,他仿佛回到了当年背着琴盒来到维也纳交响乐团楼下的那个清晨。

  如果不面试成功,就只剩下离开维也纳这一个结局。

  青年白皙修长的手指在四根细细的琴弦上来回按动着,手指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有的时候都让人目不暇接,只能用耳朵勉强听到那优美动人的音乐。

  大概是太沉浸于音乐中无法自拔了,戚暮并没有发现,当他刚刚演奏了不过一分钟的时候,那个坐在自己面前聆听的男人就已经彻底僵硬了身体,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望着他。

  狭长的凤眸微微睁大,闵琛的手指也轻轻颤抖着。

  丹尼尔和这个男人相处了十几年,但是倘若让他看到此刻闵琛的模样,他也绝对会惊讶到脱口说出:“天哪,闵,难道是世界末日了吗?你怎么这么惊讶?!”

  在这长达九分多钟的乐曲声中,闵琛极好的耳力让他即使是处于一种惊骇的心情中,也能将每一个音符都彻底地捕捉到。

  手指在琴弦上的每一个滑动、琴弓飞舞般每一个的跳跃,这每一个音符都是那样的熟悉,而当它们汇聚到了一起,就形成了一首独特的、只属于戚暮的——《La Campanella》。

  这同样也是一首,只属于陆子文的……《La Campanella》。

  

  第四十三章

  

  简单朴素的琴房内,华丽的小提琴转音不停地奏响着。戚暮是一个考虑周全的人,这些年来他很少会自信地认为自己对那首曲子十分擅长与熟练,但是这首《钟声》他却敢信心十足地说上一句:“我很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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